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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康复诊疗工作综合指导意见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为新冠肺炎)是一种急性感染性肺炎,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疫情防控非常严峻。为确保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及康复医疗机构在疫情期间康复治疗质量和医患双方的安全防护工作,中国康复医学会组织相关专家制订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康复诊疗工作综合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指导意见),供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及康复医疗机构医生、护士、治疗师等工作人员在疫情期间常规工作中参考使用。


一、康复诊疗工作原则


(一)疫情期间康复医疗工作首先要服从全局,在各级医疗机构统一指导下,有条不紊地开展康复诊疗工作。
(二)对所有就诊患者均需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要求询问流行病史。
(三)开展康复诊疗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的防护要求做好防护,避免疫情播散。
(四)疫情期间,尽可能减少接触性的康复诊疗工作,充分利用视频、微信等网络手段,开展康复诊疗指导及康复科普宣教工作。
(五)疫情期间,不建议康复专业人员进入收治新冠病毒肺炎感染病房进行康复指导,如需要可通过信息技术实施。

二、康复诊疗安全措施


(一)医患个人防护要求

1.进入康复诊疗区域的医务人员及患者均需带口罩,避免人传人。
2.诊疗前后必须洗手或采用手消毒液消毒。
3.所有进入康复门诊区域的人员就诊前,均需接受体温检测,发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及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4.康复诊疗过程中,患者如出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等症状,应及时转介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同时追踪该患者接触过的相关人员,并消毒该患者接触过的区域和物品。
5.疫情期间暂停需要面对面及近距离观察、训练和指导的相关康复治疗项目,如呼吸训练、言语训练、吞咽治疗等,如确实需要开展此类治疗,应在做好严格防护的条件下酌情实施。
6.尽可能减少家属及陪护人员的陪同,如果必须陪同,陪同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疫情排查。
     7.对于不是必须在院接受康复治疗的患者,疫情期间可以由康复科的医护治人员通过电话、微信、视频、远程等方式给予居家康复指导或网上诊疗、线上指导。


(二)环境(康复门诊/病房)防护要求

1. 积极配合各级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做好康复门诊、住院部公共区间及康复诊疗区间的清洁消毒工作。每日所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消毒。
2. 康复诊室及病区要随时保证室内外空气流通,每日至少开窗通风二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3.在做好个人及设备防护的前提下,根据康复评估结果,以器械及智能化设备训练、物理因子和指导患者的主动康复为主,尽可能减少“一对一”的肢体接触治疗,暂缓局部注射治疗等侵入性康复治疗项目。
4.接受康复治疗的患者相互之间应间隔至少1米,对于必须使用治疗性电极的患者,电极要一人一副,不使用吸附式电极。

三、康复医学科住院患者的康复诊疗


(一)入住康复病区接诊制度

1.开具住院单前应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要求询问流行病史并填写流行病史确认书,放入病历一起保存。
2.所有进入康复科病房区域的人员就诊前,均需接受体温检测,然后按入院常规给患者办理住院手续。
3.所有患者及家属需按医院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二)住院患者住院期间康复治疗


1.康复医生查房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传染病防治法进行自我防护,尽可能降低感染风险。
2.康复护理人员实施操作时应该做好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3.住院康复患者治疗时间应合理安排,减少不必要的患者聚集。
4.疫情期间运动疗法和作业疗法以患者主动性治疗为主、康复治疗师以指导为主;暂缓进行面对面治疗如语言、吞咽、呼吸等训练,如必须进行,要在严格防护下酌情实施。
5.如果不是必须,住院患者家属和陪护禁止进入康复治疗区域。
6.住院治疗期间如病人出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应及时进行排查。

四、相关临床学科康复诊疗指导意见


(一)康复治疗转介会诊制度

1.康复医生会诊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病情,做好与相关科室主管医生的沟通,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
2.应严格遵循医院相关流程,临床相关科室患者需康复治疗应开具康复会诊医嘱,康复科医生经过会诊以后认为疫情期间确有必要实施康复治疗的,开具康复治疗医嘱。


(二)床边康复治疗注意事项


1.康复治疗师及患者按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2.在相关临床科室实施床边康复治疗时应尽可能指导患者实施主动性康复训练,尽量避免采用接触式的治疗措施。
3.言语治疗人员暂不开展床边语言、吞咽、呼吸等需要近距离接触患者的康复治疗工作,避免近距离感染风险。如必须进行,也要在严格防护下酌情实施。床边康复治疗避免采用接触式的治疗措施。
4.对于携带到各病区进行康复治疗的仪器和设备应该及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消毒,做到每人/次使用后及时消毒。

五、社区及居家患者的康复指导

(一)为助力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在减少外出、避免交叉感染、阻断传染源、保障安全的同时,对可以居家康复的患者,鼓励各单位制定网上诊疗、线上指导、康复科普、督促家庭康复执行情况等方案,通过专业人员指导切实做好家庭康复。疫情期间不建议康复医务人员进入家庭进行康复指导。

(二)在诊疗患者同时,康复医务人员有义务对患者及家属进行新冠肺炎相关防护知识宣教,使患者和家属更好地进行自我防护,并积极配合康复治疗,同时关注患者和家属对疫情焦虑的心理疏导工作。康复医务人员对居家患者进行宣教通过信息技术实施。

六、结语


       本指导意见是针对疫情期间康复科开展常规工作提出,对于新冠肺炎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是否实施康复治疗,应严格执行各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其它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政策性文件请参见国家卫健委及各级政府的相关指南和方案。(2020年2月8日转载自《中国康复医学会》